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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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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4 21: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需求,省医疗保障局局属2家事业单位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详见附件1《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列表》)。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列表》,填写《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插入本人近期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将报名登记表(Excel电子表格、PDF扫描件)及其它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院校出具的拟取得学历学位证明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报名邮箱。报名邮件及报名登记表必须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否则不予资格初审。发送报名邮件后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20年6月4日8:30至2020年6月10日18:00,以符合规定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

  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和相关证明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缴费

  (1)标准: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费为150元/人次。

  (2)方式:实行电子化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登陆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www.gszwfw.gov.cn/),凭手机短信“缴款识别码(20位数字)”,按照“甘肃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非税缴款”的流程,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3)时间:考生收到缴费短信之日起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6月12日18:00。

  (4)要求:考生缴费时,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如报名初审通过且手机正常状态下未接收到短信的考生,请联系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获取缴款码缴费;因未按期缴费或手机设置短信拦截功能无法收到缴费短信导致缴费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要求: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出具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并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复审对象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3倍确定,复审时间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资格复审地点: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A塔17层)。

  3.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须双证齐全;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其中学籍、学历及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最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公布信息为准进行认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在报名、资格审核(复审)期间如有疑问或政策咨询的可与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本岗位计划与面试人选1:3确定。达不到1:3的,按笔试通过实际人数为准,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安排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负担。

  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医疗保障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省医疗保障局相关会议研究确定为拟

  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和在省医

  疗保障局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办理审批

  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其他手续。

  未按时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本次招聘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开展。

  咨询电话:0931-8121054、0931-8127250

  监督电话:0931-8127197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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